虾须镯
虾须镯
陈友
《红楼梦》第五十二回描写"虾须镯事件",都说坠儿是"偷"了平儿的虾须镯、说坠儿是"贼",其实这是一件"冤假错案"。
虾须镯是平儿在第四十九回芦雪庵烤鹿肉吃时丢的。是平儿自己从手上褪下来,回头"洗漱了一回。平儿带镯子时,却少了一个"。从书中的描写可以看出,平儿丢虾须镯的事是发生在“公共场所”,可能坠儿只是在旁边"顺手牵羊"地捡到了而已。坠儿“捡”到虾须镯,即不是发生在平儿屋里、也不是在凤姐房中等私人处所,更不是在平儿身上,常言说“顺手牵羊不为偷”;况且,平儿发现镯子丢了并非*一时间,而是在吃过鹿肉之后。因此,“虾须镯事件”坠儿不应当"贼"处理。要怪,也只能怪平儿自己对随身的贵重物品没能管理妥当。
当然,如果坠儿能够发扬"拾金不昧"的精神,急人所急、能设身处地地替失主着想,及时寻找失主,物归原主,那么可能就不会发生这件"冤假错案",及至后来被殴打、撵逐、遭羞辱、累及家人的结果了。但事情出现了些意外,捡到虾须镯的坠儿却起了一个"昧"的欲念,悄悄地把东西藏了起来,明显是有想据为己的动因。
隐藏、贪昧、占有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是不光彩的行为,有违道德良心;这都还是其次,关键还是这种"顺手牵羊不为偷"的"贪昧"见不得阳光。这不,坠儿"捡"到虾须镯的事一旦暴光,就变了性质,"捡"的事实被人诬成了"偷"的行为,情节异常恶劣;想当然,坠儿就要为她内心的那点"贪昧"买单,付出代价,自食其果了。
坠儿要"贪昧"别人的东西,而且贪昧的还是园中姐妹的随身之物,究其原因,可能还是一个"穷"字在作祟吧。人常说"见钱眼开",更何况,在坠儿眼前现身的还是黄澄澄的金镯子呢,这对贫穷、要靠在贾府做“小丫头”打工谋生活的她来说,其超强的诱惑力就可想而知了;看来"穷",从古至今都是害人匪浅的魔鬼。
坠儿在怡红院里的同事、资深员工晴雯,可能也应该被打入“穷人”的行列。在坠儿与虾须镯的事件里,晴雯虽然没有首先诬蔑坠儿是"贼",但她对坠儿的"贪昧"同样表现出了有些极端的行为。
晴雯在贾府是一个励志、也十分"好强"的丫头。病中的她从贾宝玉口中得知坠儿“偷镯”之事后:"果然气得蛾眉倒蹙,凤眼圆睁,即时就要叫坠儿"。晴雯“即时就要叫坠儿”自然是要马上惩罚、处理坠儿,这里的细节刻画就非常充分地描写到了晴雯"嫉恶如仇"般的“好强”个性
后来瞅准贾宝玉出门的机会,连自己还躺在病床上也不顾,迫不及待地晴雯就开始投入到惩罚、"审判"坠儿的工作之中了。在"审判"坠儿的过程中,晴雯基本上是倾向"判"多于"审"的程序;或者说她对坠儿事件的审理过程是只有"判"而根本就无暇顾及到"审"。这也是晴雯性如烈火的独特个性所决定了的。
坠儿是怡红院里的小丫头,在晴雯的“管辖”范围。坠儿成了偷东西的贼,人们难免都会指戳怡红院里的所有打工妹们,怡红院里的人在人前就将抬不起头。晴雯又是一个好强、很有自尊心、很爱脸面的人,在第二十回里,她连贾宝玉和麝月"背后"对她"磨牙"都不能容忍,更别说现在要她天天面对一个"女贼"生活、忍受他人对怡红院"藏贼"的歧视了;她对“虾须镯事件”十分着急上火、无法容忍,说来也不难理解。
也是,在"家里上千的人"、"坐山观虎斗、借剑杀人、引风吹火、站干岸儿、推倒油瓶不扶,都是全挂子的武艺"的贾府,没有象晴雯那样"好强"的人确实是不行的、很有"无法立足"的担忧。
同样也是“穷人”的 晴雯"审判"坠儿,表现很为明显的就是有些极端倾向的"恨"。她以一种高密度的快节奏讥讽也好、用"一丈青"在坠儿的手上边戳边骂也好、骂了打了又加“开除工职”也好……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宣泄对坠儿满腔的"怨恨";她恨坠儿眼皮子贱、她恨坠儿给"打工族"丢了脸、她恨铁不能成钢、她恨坠儿不长志气……
……
这样看来,很初把坠儿当贼看虽说是"冤假错案",但后来晴雯对其的处理却不能等同"冤假错案"。晴雯在"审判"、处理坠儿与虾须镯的事件上过于武断急躁,略有“僭越”之嫌,因为她与坠儿不同的只是她属于贾宅里的资深打工人员,比坠儿的“小丫头”身份略高一个级别。在贾府,尤其是在怡红院内晴雯的确可以“审判”坠儿,她可以对坠儿判打、判骂、判罚,但却没有权力判决“开除工职”,她应该按程序、惯例将"卷宗"移交到更高级别的管理层来行使这项权力;虽然如此,作为穷人大军一员的晴雯审、判坠儿的出发点还是有其应当肯定的一面。
是啊,贫穷的确令人沮丧,贫穷是一些人的际遇,具有不可抗力;但是人再穷,也不能穷了志气。坠儿就是因为人穷志短贪了镯子、昧了金子、丢了面子、贱了身子,很终弄得身心俱辱,令家人也跟着蒙羞,实在令人惋惜!
“虾须镯事件”中坠儿从一个反面,很终给予我们这样的启示:人有了志气也便有了骨气、有了底气,人生就是要不贪、不昧,才能活得硬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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